【解析】该卷烟厂当月应纳的增值税 购进B种烟丝取得发票未通过认证,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购进机器设备属于固定资产,依据现行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上月购入的A种烟丝发生火灾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的货物,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从农民手中收购烟叶一批,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7+0.4×7%+5.1+1.7+3.43+0.085=12.04(万元) 以自产乙种牌号卷烟赠送关系单位,应视同销售计征消费税,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1×(1+10%)+5×0.003]÷(1-36%)=1.74(万元) 销项税额=2.55+1.74×17%+3.06=2.55+0.3+3.06=5.91(万元) 该卷烟厂当月应纳的增值税=5.91-12.04=-6.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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