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行规模大幅增长,种类增多,发起主体增加。资产证券化产品种类增多,基础资产涉及信贷资产、不动产{租赁资产、应收账款、收费项目等等。发行规模从2005年81.96亿元增长到2006年的ll5·8亿元、2007年178亿元、2008年302亿元。①资产证券化发起人除商业银行和企业之外, 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均成为新的发起或承销主体。 2.机构投资者范围增加。2006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证券投资 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6]93号),准许基金投资包括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相关规定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类品种。紧接着,6月份,国务院又颁布了《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十条’’),提出在风险可控的前 提下,鼓励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资本市场,稳步扩大保险资金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模和品种。 3.二级市场交易尚不活跃。目前资产证券化产 品的投资主体主要是各类机构投资者,以大宗交易为主,通常采取买人并持有到期策略,导致市场流动性严重不足。以2009年2月为嘲.资产支持证券托管数总 计49只,票面总金额为566.06亿元,但全月仅发生9笔交易,交易量为l0.69 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