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计提折旧=200×40%=80万元;2008年计提折旧=(200 - 80)×40%=48万元,至2008年末累计折旧=80+48=128万元。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72
累计折旧128
贷:固定资产200
借:其他应收款70
营业外支出2
贷:固定资产清理72
由于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2008年末资产账面价值为72万元,其计税基础为128万元(200 - (200 - 200×10%)÷5×2),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6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4万元(56×25%),在毁损时,可以转回冲减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 - 应交所得税140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400000
可见,选项BCD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