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经董事会批准,甲公司2010年1月1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主要内容为:甲公司向乙公司10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万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行权条件为乙公司201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较前1年增长6%,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2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平均增长7% ,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平均增长8% ;从达到上述业绩条件的当年年末起,每持有1份现金股票增值权即可从甲公司获得相当于行权当日甲公司股票每股市场价格的现金,行权期为3年。
2010年度,乙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较前1年增长了5% ,本年度上述管理人员没有人离职。该年年末,甲公司预计乙公司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2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平均增长率将达到7% ,预计2011年12月31日可行权,预计未来1年授予对象中将有4名管理人员离职。
2011年度,乙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较前1年增长了7 % ,当年,授予对象中有6名管理人员离职。该年年末,甲公司预计乙公司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平均增长率将达到10% ,未来1年授予对象中将有8名管理人员离职。
2012年10月20日,甲公司经董事会批准取消原授予乙公司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同时以现金补偿原授予现金股票增值权且尚未离职的乙公司管理人员1200 万元。2012 年初至取消股权激励计划前,有2名授予对象离职。
每份现金股票增值权公允价值如下:2010年1月1日为9 元;2010年12月31日为10元;2011年12月31日为12元;2012 年10月20日为11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第1小题至第2小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