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生产和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或劳务的纳税人要求放弃免税权,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
B. 纳税人自提交备案资料的当月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C. 放弃免税权之后,可针对部分货物按正常税率征税,部分货物继续实行免税
D. 纳税人自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放弃免税权声明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申请免税
E. 纳税人在免税期内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货物所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一律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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