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日某公司由于承担国家重要工程项目,经批准进口了一套特定减免税的电子设备。使用2年后项目完工,2012年8月31日公司将该设备出售给了国内另一家企业,当日海关接受纳税人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及有关手续。该电子设备的到岸价格为300万元,2010年进口时该设备关税税率为14%,2012年转售时该设备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按规定公司应补交关税( )。
A. 18万元
B. 25.2万元
C. 12万元
D. 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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