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事先认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的总额高于300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
B. 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C. 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D. 提议召开董事会
【考点】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制度
【答案】ABCD
【难易程度】★★
【解析】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包括:(1)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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