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的管理层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时,有助于企业集中财权,因此更适合采用集权制,选项A是正确的;
当企业与各所属单位的业务联系非常密切时,越有必要采取相对集中的财务管理体制,因此,选项B的说法也是正确的;
只有当企业拥有相当比例的所属单位的表决权股份后,企业才有可能通过指派较多董事去有效地影响各所属单位的带无决策,也只有这样,各所属单位的财务决策才有可能相对“集中”于企业总部,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
所属单位的积极性对于企业采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很敏感,说明如果采用集权制,各单位的积极性会显著下降,集权制的成本过高,此时不适宜采用集权制,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