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全国国税局>中央经济法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区)及南京、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局《全国招标印制新营业执照的通知》(工商企字(1987)第293号)发出后,各地的投标工作进展顺利。最近,我局对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荐的投标厂家进行了综合评定和实地考察,确定十三个企业......
劳动部: 原劳动人事部培训就业局《关于适当解决技工学校部分生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工资问题的意见》(劳人培函[1988]2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所提解决意见,请按此严格掌握执行,并注意在执行中做好思想工作。上述人员的职务工资发放时间,按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工......
国家教育委员会、中国科学院: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适当解决部分实验师职务工资问题的意见》(<88>教计字010号)和中国科学院《关于实验技术人员职务工资问题的请示》(<88>科发干字0079号)均悉。经研究,同意你委、院拟定的关于适当解决高等学校和中国科学院所属科研单位部......
文化部: 你部《关于部分受聘为艺术三、四级文艺人员职务工资问题的意见》(文计字<87>142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部拟定的适当解决部分艺术三、四级文艺人员职务工资问题的意见。请按此严格掌握,认真执行,并切实做好思想工作。上述人员的职务工资发放时间,按中央职称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是进行信息交换和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重要前提,是实现管理工作现代化的必要条件。搞好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了加快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步伐,建成我国信息分类编码标准体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各......
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80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九批)的决定》(法释〔2013〕2号),本文件自2013.01.18日起废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8年4月20日粤法[1988]21号文《关于暂时受理海南省案件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在......
第一条 为促进进料加工业务的发展,加强海关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是指经营单位专为加工出口商品而用外汇购买进口的原料、材料、辅料......
第一条 为促进进料加工业务的发展,加强海关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国家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是指经营单位专为加工出口商品而用外汇购买进口的原料、材料、辅料......
第一条 为了吸收境内外投资,加快海南岛的开发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对海南经济特区实行更加灵活开放的经济政策,授予海南省人民政府更大的自主权。 第三条 国家鼓励境内外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投资者)投资开发海南岛,兴办各项经济和社会事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你局桂公交[1988]38号请示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汽车载质量核定问题,货车按正式批准的技术文件(即出厂说明书)规定核定;客车核定载客人数,小客车按技术文件规定核定,大客车技术文件规定的乘坐人数小于GB7258-87规定的,一般按技术......
国家教委《关于推动联合办学和校际协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关于推动联合办学和校际协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办学和高等学校之间的协作,是克服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弊端,发展高等教育事业,提高教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公墓管理的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民政部关于加强公墓管理的报告(1988年4月4日) 国务院: 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国发(1985)18号]发布后,各地人民......
为了加强对部分轻工产品,特别是耐用消费品发展的宏观指导,发挥经济杠杆、法律及其它调节手段的作用,加强对轻工产品的行业管理,指导生产,鼓励合理竞争,压缩长线产品和不适销对路的产品,增产市场短缺的名优产品,迫使假劣产品和质次价高产品退出市场,并抑制少数短线产品......
第一条 定义 凡展示国外技术、设备、制成品并对展品进行留购或为配合进口而举办的国外来华展览会均属国外来华经济技术展览会,均应按本法规办理。 第二条 举办展览原则 举办国外来华经济技术展览会的宗旨是为了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和样品,促进国内生产、工艺、技术的发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禁止向企业摊派,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摊派是指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之外,以任何方式要求企业提供财力、物力和人力的行为。 第三条 禁止任何国家机关、人民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向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