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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局机关各司(局、室)、直属单位: 现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反腐败抓源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抓紧研究制定出本单位、本系统《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实施办法》,并于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市分行,总行金融机构部、零售业务部、结算业务部、营业部、清算收付中心、信息科技部: 为规范我行网上银行服务产品需求工作的管理,明确我行各有关部门在网上银行服务产品需求方面的职责分工与工作程序,根据2000年7月17日行领导主持召开的中国......
我行根据《国家开发银行信贷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信贷合同审查制度以来,各分行大多能按要求报审合同。但是,有些分行报审的合同内容不规范、形式不符合规定。个别分行超越合同管理权限,未经总行信贷管理局、法律事务局审批即擅自签订本应报审的合同。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外经贸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有关外经贸企业: 为规范燃料油的进口秩序,加强经营管理,按照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进口商品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和《进口货物许可制度暂行条例》的规定,现就燃料油的进口......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吉高法[1999]158号《关于未被正式录用的司法工作人员受委托执行职务的是否符合犯罪主体要件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对于未被公安机关正式录用,受委托履行监管职责的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人员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
根据我部对2000年教学仪器产品检测的安排,视频展示台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委托给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该中心于2000年7月至8月对41个品牌的视频展示台进行了产品质量检测。现将检测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此次检测不合格或未参加此次检测的视频展示......
根据《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试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定于2000年12月23日举行第一次保险公估人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0年10月16日至2000年11月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到考点报名。通过邮寄报名者在11月1日之前将报名材料寄给考点(以邮......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北京、重庆外汇管理部,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分局: 现将我局制订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2000年第10期(供计划、统计使用)发给你们。本表自2000年10月1日起执行,我局原制订的2000年第9期折算率表同时废止,但上报2000年9月底以前的统计数字仍使......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制定的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适用于地方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通知》(中纪发〔2000〕9号)精神,现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印发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电[98]52号)中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提高汽、柴油出厂价和零售中准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现公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 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 二000年九月十四日(完) 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的......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省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持内地营业执照在深圳设点从事经营活动问题的请示》(深工商[2000]157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增设经营场所是否......
各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单位: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编制2001年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质技监局标函[2000]240号文)的要求,为做好医疗器械标准工作,经研究,现将编制2001年制修订医疗器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武警总部卫生部: 为保障人民生命健康,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流通、使用过程,我局拟近期在全国开展一次集中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活动,为保证此次活动取得确实成效,做到案件查处有的放矢、查处过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民用爆破器材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管理暂行规定》(国防科工委令第2号),规范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管理,现将《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凭照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防科工委 2000年09月14日 民用爆破器材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