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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钨矿资源,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国家决定对钨行业进行综合治理。经国务院批准,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土......
各保监办、保监办筹备组,各寿险公司: 为加强对人身保险产品的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保险公司开办经中国保监会备案或批准的人身保险产品前,须向当地保监办备案并报送以下材料: (一)保险公司向当地保监办申请备案人身保险产品的正式文件。 (二)《开办......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温家宝副总理在3月2日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筹备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保险业改革和发展调研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统一部署,参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的要求,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我部决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开展职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咖啡因的监督管理,保证医疗、科研、工业生产和出口需要,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咖啡因属第一类精神药品,国家对其实行特殊管理。 第三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国咖啡因生产、经营、使用以及进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核发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规定要求,经审核,同意浙江灵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8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名单见附件1)更改企业名称,更换生产许可证;同意武汉市王冠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名单见附件2)......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已经2001年2月6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公安部部长贾春旺 二00一年三月十六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管理,保障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专用性和严肃性,预防和制止利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
注: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本文件自2013.09.01日起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北京、重庆外汇管理部;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各中资外汇指定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物价局: 我委1月22日印发了《关于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88号)。该文件印发以后,一些地方询问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降价的价差分配比例应如何确定。经研究,现就此问题通知如下: 各地在研究确定招标采购药......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厦门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倒卖进口“红油”案件是否属于越权审批问题的请示》(闽工商公字[2001]第10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1995年1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违法案件审批规定》。通过几年的实践,案件审批制度对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是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关,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作为其派出机构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办事处(以下简称“重庆保监办”),主要职能是在中国保监会的授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统一......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分局: 为更好地发挥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和地(市)支局的职能作用,充分体现外汇业务属地管理的原则......
注: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138号),本文件自2012.09.19日起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
注: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工商办字〔2014〕138号),本文件废止。 陕西、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登记主管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是否承担相应责任有关问题的请示(陕工商法字[2000]223号、甘工商个字[2000]243号)收悉。经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新股发行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是指向原股东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