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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委、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行业总公司、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明晰集体科技企业产权关系,维护国家、集体和其他出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集体科技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集体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供销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1994年度,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供销合作社密切配合,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七部委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棉花市场管理的通知》(工商市字〔1994〕第274号)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本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各总公司,各工贸公司: 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我部成立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贸易EDI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际贸易EDI服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 为进一步规范分支机构设立管理,保障分支机构有序、高效发展,总行决定加强对 分支机构设立的统一管理。现将总行制定的《中国农业银行分支机构设立管理暂行办法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解放军各军区、各军兵种、总后勤部、国防科工委司令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院(校)务部,武警部队司令部: 为提高武警部队技术兵专业技能水平,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调整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管理体制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委、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行业总公司、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明晰集体科技企业产权关系,维护国家、集体和其他出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集体科技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集体科技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给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发放政府特殊津贴的通知》(中发[1991]10号)精神和《政府特殊津贴工作暂行办法》,1996年继续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特殊津贴工作暂行办......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行业总公司,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人大常委办公厅、全国政协常委会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 为推动199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鞭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市场监管工作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附: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市场监管工作的请示 (1996年1月3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安消防部队执勤工作,提高灭火救援的作战能力,适应保卫经济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精神,在调查研究和总结十多年来执行《公安消防队执勤条令》、《公安消防队灭火战斗条令......
部属各局级单位: 《公安部奖励工作规范(暂行)》已经部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公安部奖励工作规范(暂 行) 第一条 为改进和加强公安机关表彰奖励工作,完善表彰奖励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根据国家有关奖励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表彰奖励工作实行规范化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各外贸中心,各总公司,各工贸公司: 现将《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进口付汇、出口收汇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和加强防伪鉴别措施的联合通知》(署监[1996]28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配合海关、外管部门做好此项工作......
铁道部公安局: 你局《关于铁路公安机关办理强制戒毒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按照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第四条规定,强制戒毒所的设置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强制戒毒的实际需要统一规划,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但是......
现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借用国际商业贷款宏观管理的通知》(国发[1995]3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电力工业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电力企业借用国际商业贷款以中长期为主,主要用于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不能用于外汇抵押人民币贷款,不得结汇。 二、各......
河北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冀劳办[1996]3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发问题。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