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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自营住房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发〔1995〕22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商业银行自营住房贷款管理暂行规定》是商业银行开展自营住房贷款业务的基本依据......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 现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请及时报告总行信贷二部。 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办法(试行) (1995年9月22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第8次......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经济特区分行: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分支机构开办外汇业务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经1995年9月22日建设银行第八次行务会通过,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即转知所属并遵照执行。 目前全行开办外汇业务的地市级和县级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建设兵团民政局: 根据有关专家和项目所在地工商银行的评估意见,经部长办公会议通过,我们制定了民政部1995年福利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贷款(工商银行)新开项目计划,此计划已经国家工商银行总行同意,现正式下达给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各直属院校: 现将《农村信用合作社稽核处罚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总行报告。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 附:农村信用合作社稽核处罚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湖南省民政厅: 你厅《关于对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象问题的请示》(豫民农字〔1995〕第12号)收悉。我们意见如下: 一、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应贯彻执行国家体改委、民政部、劳动部《关于城镇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分工的通知》(民办发〔1991〕9号)文件和劳动部、人事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简称仲裁法)已于1994年8月31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根据仲裁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的工商、城建......
安徽省地矿局: 你局《关于征收长广煤矿公司矿产资源补偿费有关问题的请示》(地矿〔1995〕481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长广煤矿公司在你省境内生产的8对矿井,是《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采矿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发〔1988〕42号)发布前的生产矿山,此类经国务院......
交通银行各分、支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已于199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担保法》是规范担保方式和贷款行为的重要法律,与银行业务密切相关。为了严格执行《担保法》,更好地开展担保贷款业务,特将修订后的《交通银行担保贷款办法(试行)》及《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各特派员办事处,各商会、协会、学会,各外贸中心,各总公司,各工贸公司: 为促进我国外贸单证的标准化和外贸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提高对外贸易管理过程中的办事效率,并为今后实现“无纸贸易”打下良好的基础,我部组织......
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年第15号--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年第15号),本文件自2010.10.26日起废止。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增强领导人员责任心,遏制金融系统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商委(财办)、商业厅(局)、供销社,广播电视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轻工(一轻、二轻)厅(局)、总会(总公司),新闻出版局: 现发布《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有关部门勘界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9月18日召开。会议全面总结了勘界试点工作,通报了有关全面勘界的准备工作情况,形成了会议纪要。 现将会议纪要通报你们。 有关部门勘界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纪要 国务院有关部门勘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为了贯彻实施《警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加强对警车使用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定》确定的使用警车范围中,公安机关包括列入公安机关序列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关。 消防车属于特种车辆的一种,区别于......
沈阳商品交易所: 你所《关于修改电解铜期货合约部分内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准以下内容可予修改: 1、增加春节所在月份为合约月份,使合约月份为全年12个月份,与其他市场一致。 2、最后交易日改为交割月的18日;最早交割日改为交割月的19日;最迟交割日改为交割月份的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