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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也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发布时间:2015-12-22 10:49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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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也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11月25日早晨文登地税分局负责人做客《行风热线》直播间,围绕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与市民展开对话交流,在线解答群众咨询。
 
节目直播期间,市民王先生咨询,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吗?缴税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文登地税分局负责人介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缴税标准分为两种。
 
文登地税分局局长杨成森介绍,根据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文登适用威海市区二级和三级土地标准,年税额标准分别为二级土地10元/平方米、三级土地6元/平方米。具体管理范围为:二级土地东至福海路(规划路),西至桃威铁路、东母猪河及支流,南至麦疃后、小嵛岭村到万山路(规划路),北至与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接界。南海新区区域内东至圣海路,西至黄垒河,北至环海路,南至海边。三级土地是指文登区区域范围内二级地以外的全部区域。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面积核算以《土地使用证书》及有关部门确认的面积为准。
 
杨成森介绍,纳税人持有县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城镇土地使用证书的,按照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纳税;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暂按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并经设区的市、县(市)税务部门审核确认的土地面积纳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可按年计算,也可以半年缴纳一次,或者按季、按月缴纳。目前文登确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季度终了的15天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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