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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主要存在以下三大错误:
一、多处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
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几手背书中,有两处以上的背书都有“委托收款”字样。
二、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行与结算凭证的委托收款行不符
具体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委托行为XX工行,而结算凭证上却盖着XX农行的结算章。
三、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填写不正确
实务操作中具体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人名称填写不正确,收款人与开户行填写不规范。
属于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行与结算凭证的委托收款行不符和委托收款凭证填写不正确等结算凭证错误,可说明情况,重新填写正确凭证,承兑行应该给予解付。但属于因不懂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填写而造成多处委托收款背书时,则逐个要求其合法取得承兑汇票背书的前手证明背书的连续性,以此依法举证,承兑银行也应给予解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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