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 |
2012公积金贷款利率表,从2012年6月8日起,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今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通知。武汉调整公积金缴存标准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建金[2011]9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1]169号),现就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1年7月7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2.85%上调至3.10%;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二、从2011年7月7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70%上调至4.9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4.20%上调至4.45%;
三、从2011年7月7日起,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立即将本通知转发相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对利率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报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
| 导航大图 | |
| 导语 | |
| 标题一 | |
| 标题二 | |
| 标题三 | |
| 人物档案 | |
| 标题二图片(仅选择k属性有用) | |
| 人物档案小图(仅k属性有用) | |
| 责任编辑 | |
| 标题四 |
相关热点:
上一篇:上一篇:购房人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下一篇:下一篇:个人公积金贷款提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