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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5-12-04 17:30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 ]

正文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1.经济合同
 
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大类合同。它们是:
 
(1)购销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
 
产权转移即财产权利关系的变更行为,表现为产权主体发生变更。产权转移书据是在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主体变更过程中,由产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所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书。
 
我国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其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不动产、动产所有权转移所书立的书据,包括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购买、继承、赠与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其他4项则属于无形资产的产权转移书据。
 
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3.营业账簿
 
按照营业账簿反映的内容不同,在税目中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简称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以便于分别采用按金额计税和按件计税两种计税方法。
 
(1)资金账簿。
 
(2)其他营业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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