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

      登录/注册

登录

合作账户登录:      

资料修改成功
失败提示失败提示

法定盈余公积金

发布时间:2015-11-17 13:54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 ]

正文
   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它的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但企业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非公司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可超过净利润的10%。
导航大图
责任编辑
导语
大标题
标题一
标题二
标题三
标题四

相关热点:

上一篇:上一篇:盈余公积金
下一篇:下一篇:中小企业盈余公积的用途

公司简介|联系我们|诚聘英才|合作专区|建议与投诉|资质证明
Copyright (C) 高顿网校 2006—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4038153号-1

金牌名师 高通过率 全景课堂 高清实录 课程保障 先听后买 学习工具 无忧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