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

      登录/注册

登录

合作账户登录:      

资料修改成功
失败提示失败提示

证券从业考试制度特点

发布时间:2015-11-13 13:55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 ]

正文  
  协会负责人:与原有规定比较,新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估机构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必须在取得从业资格的基础上取得执业证书。
 
  (二)简化了从业资格的分类及取得条件。通过协会统一组织的基础科目和一门专业科目资格考试的,即取得从业资格。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人员,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取得从业资格。
 
  (三)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向社会及境外人士开放。自2003年起,凡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外人士都可以报名参加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资格考试设一门基础科目和若干专业科目,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专业科目的门类。
 
  (四)对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进行专业水平级别认证。通过基础科目和两门以上(含两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一级专业水平认证证书;通过基础科目和四门以上(含四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取得二级专业水平认证证书。
 
  (五)结合执业证书管理工作,建立执业人员诚信记录及评价制度。
 
  (六)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授权,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使证券业从业资格取得及执业证书管理职责。

 
导航大图
导语
标题一
标题二
标题三
人物档案
标题二图片(仅选择k属性有用)
人物档案小图(仅k属性有用)
责任编辑
标题四

相关热点:

上一篇:上一篇:证券从业考试相关细则
下一篇:下一篇:证券从业资格证申请条件

公司简介|联系我们|诚聘英才|合作专区|建议与投诉|资质证明
Copyright (C) 高顿网校 2006—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4038153号-1

金牌名师 高通过率 全景课堂 高清实录 课程保障 先听后买 学习工具 无忧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