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 |
存款人开立的注册验资账户验资期间只收不付,客户可以采用现金、票据及电汇等方式办理资金汇缴,其汇缴人应与出资人名称一致。
(1)采用现金缴纳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人应与填列在现金缴款单上的缴款单位的名称一致。
(2)采用本票缴款的,汇缴人应以书面形式向银行注明出资人资金来源(即办理本票时申请人名称及账号,一边注册未成功向注明的出资人退资)。
(3)采用除本票外的票据缴款的汇缴人应与进账单上的出票人名称一致。
(4)采用电汇缴款的汇缴人应与收账通知单上的汇款人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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