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 | 新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产生重大变化,对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使原来可以计入“投资收益”的子公司账面损益不能再被确认,母公司只能在编制合并报表时进行调整;投资时,当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其差额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会调高上市企业的当期利润;在当时市场经济看好情况下,合理的投资给上市企业带来巨额投资收益,大大影响其利润总额。 |
| 导航大图 | |
| 责任编辑 | |
| 导语 | |
| 大标题 | |
| 标题一 | |
| 标题二 | |
| 标题三 | |
| 标题四 |
相关热点:
上一篇:上一篇:新会计准则之债务重组影响
下一篇:下一篇:新会计准则之不动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