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

      登录/注册

登录

合作账户登录:      

资料修改成功
失败提示失败提示

证监会:券商不得为场外配资和伞型信托**便利

发布时间:2015-09-06 11:00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大 中 小]

导语
标题四
标题一
标题二
标题三
背景banner大图
栏目四幻灯
策划
设计
正文  
  针对“有媒体报道,部分配资公司将其业务范围由股票配资转向股指期货市场配资,且给予期指场外配资的杠杆率*6可达10倍”的提问,证监会回应说,正敦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加强信息系统外部接入管理,一旦发现期货公司违规将依法查处。
 
  中国证监会同时表示,将改善券商系统和外部接口的管理,要求券商机构加大程序化交易的管理力度,券商机构不得为场外配资和伞型信托提供便利。

 

相关热点:

上一篇:上一篇:恒生电子等遭立案调查 场外配资加入私募混战
下一篇:下一篇:场外配资的野蛮生长逻辑

公司简介|联系我们|诚聘英才|合作专区|建议与投诉|资质证明
Copyright (C) 高顿网校 2006—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4038153号-1

金牌名师 高通过率 全景课堂 高清实录 课程保障 先听后买 学习工具 无忧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