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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之库存资金

发布时间:2015-08-24 09:34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大 中 小]

正文
  (一)现金管理制度
 
  包括现金使用范围、库存现金的限额和现金收支规定。现金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到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交通不便地区可按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现金收支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
 
  (二)现金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科目,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核算。
 
  月度终了,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应当与现金总账的余额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三)现金的清查
 
  如果账款不符,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计入管理费用。
 
  2.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计入其他应付款;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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