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

      登录/注册

登录

合作账户登录:      

资料修改成功
失败提示失败提示

房产税改革的*7研究进展 “应去繁从简加点速”

发布时间:2015-07-15 14:14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大 中 小]

导语
标题四
标题一
标题二
标题三
背景banner大图
栏目四幻灯
策划
设计
正文  
  房地产税或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对此,中国经济网评论员杨晨在《我财经》节目中表示:“目前看,房产税立法工作和与之相匹配的不动产联网登记平台制度建设,已经出现比较大的滞后,现在加快房地产税改革。
 
  以及不断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应该摆上比较紧迫的日程了。”杨晨认为,房产税应该留给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目前债务规模已有24、5万亿,每年连本付息大概5、6万亿,如果一味仰仗传统土地财政收入,会变相推动房地产价格上升。
 
  所以房产税立法工作应尽快从繁至简,转向存量楼盘或者房产征收,不仅短期内起抑制囤地囤房,同时也会对长期公民财产分配起到积极调配作用,使地方政府收入从新地拍卖、新楼盘开发,转向存量,百利而无一害。(中国经济网记者项佳丽)
 
  以下是本条新闻的播报内容:
 
  【播报】接着来看今天财经今榜第三位的新闻。
 
  房地产税改革路径日渐明晰。据《经济参考报》报道,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形,正在内部征求意见并不断完善中。据悉,房地产税主体税种或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具体税率可能将由地方在中央确定的税率区间内自行决定。
 
  有业内人士指出,现行房地产税费内容繁复。对于调控而言,以交易环节调整税收为重,短期内能产生一定效果。但从建立长效机制来看,税收政策调整频繁,出台较为仓促,应急色彩浓厚,缺乏顶层设计。
 
  此外,还存在制度建设滞后、保有环节改革进展缓慢等问题。有房地产商认为,未来房地产税若以评估价为缴税基础,将增加房企的囤地囤房成本。在房地产市场下滑的背景下,将对目前大量囤地囤房等行为产生抑制作用。

 

相关热点:

上一篇:上一篇:房产税既要“做加法”也要“做减法”
下一篇:下一篇:房地产税不会仅是“说说” 何时开征取决于立法推进

公司简介|联系我们|诚聘英才|合作专区|建议与投诉|资质证明
Copyright (C) 高顿网校 2006—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4038153号-1

金牌名师 高通过率 全景课堂 高清实录 课程保障 先听后买 学习工具 无忧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