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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对函证的控制
函证程序是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程序,无论是考试还是实务操作,都非常重要。在执行函证程序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函证保持从头至尾的完全控制。这种控制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发函前:
1.询证函中填列的需要被询证者确认的信息是否与被审计单位账簿中的有关记录保持一致。
2.考虑选择的被询证者是否适当,包括被询证者对被函证信息是否知情、是否具有客观性、是否拥有回函的授权等。
3.是否已在询证函中正确填列被询证者直接向注册会计师回函的地址。
4.是否已将被询证者的名称、地址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记录进行核对,以确保询证函中的名称、地址等内容的准确性。
发函中:
1.邮寄询证函时,不使用被审计单位本身的邮寄设施,而是独立寄发询证函。
2.跟函时,如果需有被审计单位员工陪伴,注册会计师需要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对询证函的控制,同时,对被审计单位和被询证者之间串通舞弊的风险保持警觉。
回函后:
1.邮寄方式:
(1)被询证者确认的询证函是否是原件,是否与注册会计师发出的询证函是同一份;
(2)回函是否由被询证者直接寄给注册会计师;
(3)寄给注册会计师的回邮信封或快递信封中记录的发件方名称、地址是否与询证函中记载的被询证者名称、地址一致;
(4)回邮信封上寄出方的邮戳显示发出城市或地区是否与被询证者的地址一致。
(5)被询证者加盖在询证函上的印章以及签名中显示的被询证者名称是否与询证函中记载的被询证者名称一致。
2.跟函方式:
(1)了解被询证者处理函证的通常流程和处理人员;
(2)确认处理询证函人员的身份和处理询证函的权限,如索要名片、观察员工卡或姓名牌等;
(3)观察处理询证函的人员是否按照处理函证的正常流程认真处理询证函。
3.电子回函:注册会计师和回函者采用一定的程序为电子形式的回函创造安全环境,可以降低证据不可靠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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