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 |
中国证监会27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沪港通交易指引》,允许公募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港股。该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指引明确,基金管理人可以募集新基金,通过沪港通机制投资香港市场股票,不需具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指引施行前已获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应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情况,采取不同的程序参与沪港通。新闻发言人说,证监会将强化基金参与沪港通交易的监管,通过非现场监控与现场检查等多种手段,关注基金管理人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开展业务。
本文来源:北京青年报
|
| 导航大图 | |
| 导语 | |
| 标题一 | |
| 标题二 | |
| 标题三 | |
| 人物档案 | |
| 标题二图片(仅选择k属性有用) | |
| 人物档案小图(仅k属性有用) | |
| 责任编辑 | |
| 标题四 |
相关热点:
上一篇:上一篇:31家上市公司被调查,证监会建议大家理性投资
下一篇:下一篇:博元投资被送机关,证监会就深证成指扩容改造等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