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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开始,全国各大银行开始执行新的存款、贷款利率。海南省农信社21日连夜召开会议,讨论利率定价方案,决定将五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调整为5.3%,其他期限存款利率上浮20%,执行国家存款利率*6限额,*5限度让利广大客户。
各市县联社、海口农商银行、三亚农商银行、白沙农合银行利率调整为:存款执行基准利率1.2倍上限,其中活期由原0.385调整为0.42,三个月由2.86调整为2.82,六个月由3.08调整为3.06,一年不变仍为3.3,二年由4.125调为4.02,三年由4.675调为4.8,通知一天由0.88调为0.96,通知七天由1.485调为1.62,协定由1.265调为1.38。
贷款利率调整为三个档次,基准利率分别为: 一年(含)以下为5.6,一至五年(含)为6.0,五年以上为6.15。
公积金贷款,五年(含)以下由4.0调为3.75,五年以上由4.5调为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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