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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师考试重点:《税务代理实务》部分

发布时间:2015-12-02 11:51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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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顿网校为各位考生搜集整理了财经考试历年真题汇总,来帮助想要报考税务师考试,预祝大家取得优异成绩!进入题库>>
 
  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掌握)
  (一)纳税人的权利
  1、享受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优待。
  提示:鼓励的产业、项目;困难性减税、免税。
 
  2.申请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的权利。
  提示:延期申报不等于延期缴纳税款。
 
  3.依法申请收回多缴的税款(重要)
  (1)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
  提示:征管法没有规定具体期限,应推定为无限期。即,税务机关发现的多缴税款,无论多长时间,都应当退还给纳税人。
  (2)纳税人自结算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高顿温馨贴士:各位考生,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高顿部落注册税务师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互动交流!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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