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 |
精算师必须允许其他精算人员持有不同观点,并且必须避免任何有损他人职业声誉的行为。但是,如果有正当理由,仍然可以向客户对由其他人员提供的咨询提出批评和修正意见。
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只要带给精算师不应得的利益或导致其行为偏离职业标准,都是被禁止的。精算师在为他的职业服务做广告宣传时,或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做广告宣传时,必须客观公正。特别是当这些广告被用于劝导客户从某个特定精算师处获取意见的时候。
当某个精算师被精算学会选中,或应邀担任某个委员会或工作组的代表或助理职务时,他可以有一个头衔,如理事会理事、委员会主席等。在诸如撰写函件或报告时,精算师可以用此头衔,但仅限于他在担任相应职务的期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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