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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CPA考试REG历年真题

发布时间:2015-01-21 10:48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 ]

正文
  Stock option (employer a and b, gain and basis )(来源:2014年1月)
 
  真题解析:
 
  考点1:概念上区分Incentive stock option以及Non-qualified stock option
 
  考点2 (重要):对于employee, 上述两种stock option在三个时点(grant, exercise, trade)的税务处理(Taxed as ordinary income Or capital gain/loss)
 
  考点3(重要):对于employer,上述两种stock option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关键点:如果员工是作为ordinary income,相应公司也可以税前扣除)。
 
  教材介绍:W教材P470页 14
 
  背景知识介绍:在美国,根据税务法则可以将股票期权分为两类:Incentive Stock Option(激励股票期权)以及Non-Qualified Stock Option(非法定股票期权。激励股票期权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如期权只能授予本公司雇员,只能用于购买本公司或母公司、下属公司的股票等,其收益中符合规定的部分可以作为资本利得应税,同时可以从公司所得税税基中扣除;非法定股票期权的实施条款不受国内税务法则限制,可以由各公司自行规定,但是个人收益不能从公司所得税税基中扣除,个人收益必须作为普通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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