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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不能给新办单位代账?”“为什么我被列入了税务登记黑名单?”最近,一些会计来到姜堰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质疑:他们怎么就被纳入国税部门管理的黑名单?
据了解,江苏国税实行《税收职责清单业务操作规程(试行)》后,一些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这类纳税人的会计也随之被纳入税务管理黑名单,也就是会计证被冻结了。
造成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会计人员原来为纳税人正常办理核算及申报事项,因纳税人走逃,加之无法取得自己的劳务报酬,停止为其办理纳税申报;二是当初设立税务登记时的电话号码发生变更,经营地址不实或者业主发生变更均未按规定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变更手续,导致税务机关的《责令改正通知书》无法邮寄送达;三是部分纳税人因经营不善停止经营或者外出另谋生计,认为自己已经不再经营了,不愿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停业或者注销登记。
国税局提醒财会人员:不要将会计证随意借给他人使用,即使对方仅仅要求挂上自己的名字也不行。如果自己不再给某纳税人代账,必须与业主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会计人员变更手续,以免所服务的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后影响自己的征信力。
文章来源:泰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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