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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副厅级建制
主要职责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规;负责中、省属企业省级收入地方税及中、省属企业和单位省级收入各种基金和社 会保障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承办省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局直属征收分局设综合处、管理处、税收政策处、征收处(办税服务厅)、基金处5个职能处室,驻宝鸡、咸阳、渭南、铜川、汉中、延安6个驻地市征收处。
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正处级建制
主要职责 起草税务稽查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考核全省地税系统的稽查工作;负责中、省属企业的地方税纳税检查工作;受理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查处全省范围内重大地方税违法案件;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全省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承办[*{a}*]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查局设办公室、综合科(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选案科、业务一科、业务二科5个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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