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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省政府通报了2013年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先进单位,浙江省地税局在省直单位中位列*9,荣获“2013年度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称号。该项考核是2013年省政府启动的、对各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综合性考核评价体系,考核内容广泛,包括制度质量、行政行为规范等8类25项指标;考核评价更科学,分值来源于有关部门、社会机构和人民群众,由三部分组成,内部评价50%、专业机构评估(省社科院组织实施)35%、社会满意度测评15%。浙江省地税局为全省*10连续8年荣获省政府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的省直单位。
近年来,浙江地税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生命线”理念,依托信息化手段,用科技为“制度的笼子”上锁,深入推进“阳光办税”。把法治政府评价考核融入绩效管理“统考”,按照“2020年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分解落实年度任务,并将其与绩效管理相结合,督促任务落实。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修订了全省地税系统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将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文件清理、“三统一”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规范性文件的全面、科学、有效管理。规范性文件没有被审查出内容违法或有重大差错。妥善化解税收行政争议,注重行政调解,对系统行政调解提出要求,努力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争议中的重要作用。注重行政复议效果,依法审理行政复议申请,妥善解决当事人合法合理诉求,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自2006年以来,每年召开研讨会,通过业务研讨、个案点评、案例评析等途径提高各级地税机关处理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的能力和水平。我省地税系统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连年保持在低位。
依托信息化,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制定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执行标准,通过压缩裁量空间、完善程序性规定、加强监督制约、强调处罚结果公开,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全面应用《税友龙版》,引进充分利用“工作流”等信息技术,对税收业务进行流程化管理。开发应用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和执法责任制考核模块,对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的跟踪考核,执法有了“电子眼”。每年开展执法督察和案卷评查,加强事后监督和层级监督。该局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被上一级行政部门复议纠错情况和行政诉讼败诉情况。积极参与全省“三单一网”建设,建立外部监督规范机制。按省政府部署,该局将《税友龙版》与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实现数据双向对接,将涉税权力清单,特别是行政审批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等部门职能事项,按省政府规定的要求格式转化成统一的业务表格,归并实现全省统一的“一张网”上运行,实现权力运行全流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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