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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地税局“一二三”加强矿山资源税收征管

发布时间:2014-11-14 13:04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 ]

正文
  抓住“一个重心”户籍管税。定期采集、更新辖区矿山企业基本信息,了解生产过程,把握关键环节,及时、全面掌握企业涉税动态,建好户籍管理台账。
 
  突出“两个机制”综合治税。一方面,依托全县涉税信息交换平台,从源头上掌握涉税数据,搭建“政府护税、部门协税、税务管税”的矿产资源税收“一体化”管理模式;另一方面,定期利用国土资源部门动态监测数据对矿山企业开展评估清算,进一步堵塞征管漏洞。
 
  强化“三个环节”管理控税。开采环节,根据矿山总储量、开采年限及年度开采计划,确定企业征收预警值,加强企业纳税申报情况审核,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销售环节,在严格执行“资源税已税证明单”管理的基础上,推行使用“过磅单”管理制度。企业销售矿产品必须使用“过磅单”,从而使“以票控税”又加上了一道安全锁。
 
  使用环节,通过加强资源税扣缴申报制度,严格代开发票随征资源税等措施,不断完善建筑领域资源税源泉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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