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税收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研究拟定贵阳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经济税源和省局、贵阳市政府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下达贵阳市地方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按分工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房产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等税种、教育费附加和即将开征的其他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管理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
五、监督检查贵阳市地方税务局所属各地税部门的税收执法情况。
六、负责贵阳市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七、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八、负责贵阳市地税系统的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和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九、负责贵阳市地税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思想政治、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十、管理贵阳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地方税收工作。
十一、承办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和贵阳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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