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

      登录/注册

登录

合作账户登录:      

资料修改成功
失败提示失败提示

调整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函

发布时间:2014-11-11 14:48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 ]

正文

  黑龙江省会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文件

  黑会审〔2012〕1号

调整全省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评审时间的函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处,省森工总局人事局、财务处,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2]47号)精神,全省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呈报材料时间为2012年10月9日至16日,评审时间为10月23日,由于10月正值全国会计初中级、高级会计师考试和阅卷时间,为不影响评审工作,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管理处同意,2012年度全省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呈报材料时间改为9月3日至9月10日,评审时间改为9月24日,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他事宜不变。请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拟参评人员不受影响。
 
  黑龙江省会计专业高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导航大图
责任编辑
导语
大标题
标题一
标题二
标题三
标题四

相关热点:

上一篇:上一篇:调整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评审通知
下一篇:下一篇:发放去年高级会计师任职通知

公司简介|联系我们|诚聘英才|合作专区|建议与投诉|资质证明
Copyright (C) 高顿网校 2006—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4038153号-1

金牌名师 高通过率 全景课堂 高清实录 课程保障 先听后买 学习工具 无忧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