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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1世纪,奴隶反抗奴隶主的斗争越来越激烈。为了镇压奴隶阶级的反抗,奴隶主阶级建立了我国历史上*9个奴隶制国家——夏王朝。
为了维护国家的统治,夏禹创立了中国历史上*9个税收制度——“任土作贡”,他也因此成了中国税收制度的奠基人。夏朝的“贡”,是将国家的土地按官爵大小分封给各级奴隶主贵族,让他们再转分配给农民耕种,以用于“制禄”和“制赋”。农民耕种官家土地,应上缴粮食的标准规定为十取其一,即“民耕五十亩,贡五亩”。这就是《孟子·藤文公》所记载的“夏后氏五十而贡”。夏禹还规定了“五服制度”,即将各地诸侯的土地按距离王城的远近,划分为“甸、侯、绥、要、荒”五服,并以此为依据由奴隶向奴隶主提供实物、劳役、军役。
由此可见,夏朝的“贡”已是一种按照土地及产量课征的实物税。“贡”的征收是无偿的,也带有强制性,它具备了税的核心特征和主要手段。因此“贡”是中国税收的胚胎阶段,而“贡法”则是中国税收制度的雏形,距今已有40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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