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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近日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了《上海市医院成本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要求本市公立医院从2014年起全面开展科室成本核算和管理工作。
《暂行办法》从组织框架及职责、基础工作与信息系统、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控制、成本考评与结果应用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医院探索开展项目成本核算和病种成本核算。
近期,上海市财政局将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开展成本管理专题培训,推进成本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公立医院成本管理工作的考核评价,并将成本管理考核结果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作为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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