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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金鑫证券投资基金退市时,托管在不具备“上证基金通”资格的证券公司的基金份额,在实施“封转开”时,由基金管理人统一登记在其直销开立的“临时账户”下。该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对该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后,方可进行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对于基金份额托管在基金金鑫退市后,新增的“上证基金通”资格的证券公司的投资者,也需要对该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此过程称之为“确权”。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4年10月24日起,为投资者办理国泰金鑫的确权业务。
确权遵从谨慎原则,如果投资者不按照本流程办理相关手续或者虽按照本流程办理了相关手续但其身份仍不能核实的,则本公司不对其做“确权”登记。
一、凡要求确权的投资者必须首先在本公司直销柜台、中国建设银行各网点、或其他国泰金鑫基金场外代销机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中登上海TA账户)注册手续,或将原股东账户转指定到具备“上证基金通”资格证券公司席位。
具备“上证基金通”资格的证券公司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二、对于欲在场外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须持以下资料到本公司提出确权申请。
1、个人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2)原场内证券账户复印件;
3)确权申请表(见附件,须本人签名);
4)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成功确认单。
2、机构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本公司提供的标准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授权人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正反两面复印件;
4)原场内证券账户复印件;
5)确权申请表(见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6)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成功确认单。
本公司直销柜台、各代销证券公司营业部可接受投资者的确权申请。在接受确权申请后须首先核实申请内容的正确性,无误后将确权申请表及上述资料传真至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传真号码为:021-31081700),并将投资者提供的确权申请表原件留档备查。
三、对于欲在场内将证券账户转指定到具备“上证基金通”资格证券公司的席位的投资者,须直接向本公司传真申请材料办理。
1、个人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两面复印件;
2)原场内证券账户复印件;
3)确权申请表(见附件,须本人签名);
4)指定交易协议原件或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本公司提供的标准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授权人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正反两面复印件;
4)原场内证券账户复印件;
5)确权申请表(见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6)指定交易协议原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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