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 |
在保函中约定,受益人提出索赔请求时,同时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基础合同义务,或能够证明委托人没有履行基础合同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受益人负有举证责任。如果受益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则银行不予受理,由受益人承担不利责任。受益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发运货物的提单副本、第三家检验机构的商检证明或检验报告、合同双方之间的往来函电、项目监理工程师出具的证明或签字认可的其他书面文件等。
名人名言:不浪费时间,每时每刻都做些有用的事,戒掉一切不必要的行为。
|
| 导航背景大图 | |
| 责任编辑 | |
| 导语 | |
| 简介 | |
| 标题一 | |
| 标题二 | |
| 标题三 | |
| 标题四 | |
| 标题五 |
相关热点:
上一篇:上一篇:银行保函的种类已履行基础合同义务
下一篇:下一篇:银行保函种类的委托人同意或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