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
问:车辆购置税免税、减税有哪些规定?
答: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4、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免税。 5、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的1辆国产小汽车,免税。 6、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税。7、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减税。 |
导航背景大图 | |
责任编辑 | |
导语 | |
简介 | |
标题一 | |
标题二 | |
标题三 | |
标题四 | |
标题五 |
相关热点:
上一篇:上一篇:办理退税需**哪些资料?
下一篇:下一篇:免税、减税车辆转让、改变用途是否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