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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AOB就持续经营发布审计实务警示

发布时间:2014-10-13 17:31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 ]

正文
  该警示公告针对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 GAAP)近期所做修订,要求审计人员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不确定性进行披露。
 
  PCAOB总审计师兼职业准则主管马丁·F·鲍曼(Martin F. Baumann)说:“审计人员有责任对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估,这是审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U.S. GAAP近期所做修订,PCAOB工作人员发布这份警示公告以明确现有审计准则依然有效。”
 
  该警示公告指出,审计师应该参照普遍应用的财务报告框架(无论是U.S. GAAP还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对管理层的继续经营判定和相关财务报告披露进行评估。
 
  此外,该警示公告明确指出当审计师评估是否需要在审计报告中加入解释性段落以阐述自身对企业继续经营能力的重大怀疑时,他们应参照临时审计准则AU sec. 341的现有规定。与此同时,该警示公告还指明审计师应参照AU sec. 341中所列举的相关事项、情况以及其他考量因素来做出定性评估。
 
  即便审计师认定,根据U.S. GAAP或IFRS规定无需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做出任何披露,但这一认定对是否应该依据AU sec. 341编写解释性段落并不具有决定效力。审计师应根据AU sec. 341的规定,对是否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披露企业持续经营能力进行独立的评估。
 
  PCAOB已经将持续经营准则和AU sec. 341的修订工作纳入其准则制定工作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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