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最后两年前的各年,用年限平均法折旧率的两倍作为固定的折旧率乘以逐年递减的固定资产期初净值,得出各年应提折旧额的方法;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最后两年改用年限平均法,将倒数第2年初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在这两年平均分摊。 就与加速折旧法类同,可让你在*9年折减较大金额。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加速折旧法的一种,是假设固定资产的服务潜力在前期消耗较大,在后期消耗较少,为此,在使用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速折旧。
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折余价值×年折旧率。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年初固定资产折余价值×月折旧率,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最后两年,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残值)/2。
详情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按《会计法》规定此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帐面价值扣除预计净
详情 >>某企业于1998年12月20日购置并投入使用一项常年处于震动、超强度使用生产用固定资产,原价为40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12000元,在2001年12月30日按规定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00元,在2003年12月28日将该固定资产变价处置,收到变价收入11000元。
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