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
现代企业组织形态尤其股份有限公司中,所有者与代理人(管理当局)存在着效用的差异。作为理性的经济人,所有者和管理当局都力图*5化自己的效用,为了使代理人所有者的目标尽量保持一致,以便使代理人在追求自己利益*5化时尽量增加股东的财富,所有者设计了诸多的补偿方案来对代理人进行激励,其中a1的莫过于让管理当局成为混合权益的持有者,即在领取固定的薪金外拥有部分的剩余索取权。企业理论和相关的实证研究表明,仅仅拥有剩余索取权而不拥有剩余控制权;或者仅仅拥有相应的剩余索取权会导致廉价的投票权。企业管理当局拥有剩余索取权程度或比例的高低与其努力程度“正相关”,前者影响后者的途径有二:
其一,它直接影响利润函数使得利润函数的一阶导数大于0;
其二就是通过选择于其有利的会计政策来进行会计操纵来提高其实际索取份额;同时在“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实现提高股东财富和企业价值,这要求管理当局具有会计政策选择的自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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